女子拒不退回男友部分骨灰被索赔5万,男友母亲称精神伤害弘远,法院判了_大皖新闻 | 安徽网
发布日期:2024-11-21 16:07 点击次数:160
近日,北京门头沟法院审结了沿路东说念主格权纠纷案件(东说念主物均为假名)。2024岁首春,赵大姨之子张某因故陨命,因本人年齿已高(年过八旬),便委托侄孙小张治理凶事。遗体火葬时,张某生前女友李女士为吊问追念念,经小张原意,取走了部分骨灰。
几天后,赵大姨从支属口中得知此事。她合计,李女士的步履有悖公序良俗,严重影响了我方关于女儿的安葬和祭奠,精神伤害弘远。还称前去李女士家中提真金不怕火骨灰未果,并因此事身体不适,屡次就医调治。遂向法院告状,条目李女士补偿其精神挫伤劝慰金5万元。
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,遗体火葬时,小张动作张某的支属,有权科罚、安排张某的骨灰。赵大姨向李女士提真金不怕火骨灰,李女士拒不退回,赵大姨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适度。李女士与张某生前系恋爱关系,取走骨灰系出于心扉寄予磋商,且进行了适合的安置,并未损坏骨灰。案件审理进程中,李女士如故向赵大姨退回了骨灰,不影响赵大姨祭奠。
综上,李女士的步履并不恰当滋扰他东说念主一般东说念主格权的要件,不组成对赵大姨一般东说念主格权的侵害。赵大姨提交的入院记载不及以施展其东说念主格权受到侵害,法院对其关系性及施展看法不予采信。最终,法院判决驳回赵大姨的诉讼恳求。(北京后生报)